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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綜合所得稅(一)2008年綜合所得稅報稅公式: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應自行繳納或退還稅額 ※個人綜合所得所得種類範圍:所得種類所得來源(代號)憑單報稅知識薪資所得在工作上取得的薪資收入:薪水、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50)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薪資所得中有5項可能免稅:1. 伙食費:上限為1800元∕月,需請公司將金額分開列出,每月薪水不變,但報稅時的所得總額就可以減少租屋。2. 加班費:上限為非例假日加班46小時∕月。3. 交通津貼:非固定給付的部分。4. 自行提撥6%以內的薪資至個人退休帳戶。5. 獎助學金:子女在學校依學業或操行成績申請獲得的獎學金,屬於免稅的範圍。利息所得金融業存款利息(5A)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1. 個人於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本金在100萬元以下,按活期儲金利率的利息,屬免稅所得。2. 若是於郵局辦理定期存款,按定存期別利率領取利息者,屬應稅所得。3. 中華民國境內銀行外幣存款帳戶所產生的利息,須申信用貸款報利息所得。各類貸出款項之利息,如股東往來之利息(5B)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或自行申報其他利息所得不可享有27萬元儲蓄特別扣除額。營利所得公司或合作社配發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54C)股利憑單 個人貿易之盈餘:如直銷之利潤、獨資或合夥事業之盈餘等(54)年度結算書 上市公司所發之緩課股票,放棄緩課時(71)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納稅義務人轉讓符合88年12月31日修正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緩課股票,應在轉讓、贈與或遺產分配當年度,申報營利所得,以免受處罰。尤其,轉讓時,不能以未收到緩課股票轉讓買房子所得申報憑單作為短漏報所得免罰的理由。執行業務所得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代書、保險經紀人、表演者、彩券承銷之個人所得(9A)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 個人取得之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演講鐘點費(9B)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全年18萬元以下皆免稅,且以個人為單位,若一戶有多人從事左述工作,取得的報酬,均可各自享有18萬元免稅額租賃及權利金所得房屋租賃所得(51)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1. 房屋租賃所得合理必要損耗費用可採列舉方式,得列舉的細項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結婚稅及其附加捐、產物保險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的利息支出等。房屋租賃所得若無法逐項舉證列報,還可直接以租金收入的43%為必要費用標準。2. 財產出租收取的押金,須按台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96年度以利率2.175%計算)。3. 將財產無償提供他人作住家使用,由雙方以外2人證明及法院公證,可免計算房屋租賃所得。土地租賃所得(51L)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非技術所得(53)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 技術所得,如認股權憑證(53Q)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 財產交易所得財產買房子或權利出售時的所得,如:房屋買賣獲利(含法拍屋)、未發行或不必發行公司的股權出售利得、黃金買賣獲利;買賣外匯的匯兌收益;出售高爾夫會員證的所得等(76)買賣文件及資金證明文件1. 夫妻間財產移轉免課贈與稅,不過,夫妻間如買賣房屋,應列報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2. 投資股票發生損失,不得列報綜所稅財產交易損失。3. 房屋買賣獲利可扣除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費、公證費、購屋貸款的利息、房屋修繕、改良、增置費用、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計算財代償產交易所得或按財政部每年發布的當地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來計算應稅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參加各種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如尾牙獎金(91)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統一發票、公益彩券的中獎獎金,僅需依規定繳納20%的扣繳稅款,其餘獎金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退職所得個人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等(93)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個人自願提撥每月薪資6%以內的退休金,雖免計入薪資給付總額,不須課綜所稅。但退休時,應將個人帳戶退休金與雇主給付退休金部分合好房網併計算,再按定額免稅的規定計算退職所得。其他所得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如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得的業績獎金、職工福利金、無償自公司取得資金等(92)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或自行申報勞工因失業而依就業保險法規定領取的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的被保險人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都屬於勞保的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變動所得一次給付的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佃農領取的補償費等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所得人只就「變動所得額」的半數申報所得稅,其餘半數則免稅。 ※免稅額:適用對象可扣金租屋網額條件應附憑證本人、配偶及受撫養親屬77000∕人1. 未滿20歲的子女及兄弟姐妹;或滿20歲因仍在學、身心殘廢或因無謀生能力的子女及兄弟姐妹。2. 滿60歲未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或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1. 在學證明2. 身心殘障手冊3. 同戶的戶口名簿4. 非同戶檢附扶養之證明年滿70歲受撫養直系尊親屬115500∕人 身分證(民國26年以前出生) ◎申報96年度綜合所得稅起,不能再用村里長開立的「無謀生能力」或「同居事實」文件,作為減稅證明。須提出更具體的扶養證設計裝潢明:1.戶口名簿;2.確切扶養事實(如匯款資料);3.審視受扶養的親屬,其父母是否確實無力扶養。◎無謀生能力:(符合其一即可)1. 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2.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須長期醫療者等,並取得醫院證明。3.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77000元者(軍、教人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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